这几天,马翔宇举报事件引发热议,风头盖过了万年县女乡镇书记事件,现在马翔宇事件是否会出现反转,还真不好说,所以在这里不好做过多评论。
不过马翔宇举报事件让人深思一件事:体制内“掀桌子”到底值不值得呢?
一、体制内什么样的人才会“掀桌子”?
体制内“掀桌子”,尤其给主要领导“掀桌子”,是需要勇气和代价的,一般人不会干这种事,真正“掀桌子”的是这几类人:
1.长期被打压之人。俗话说得好,兔子被惹急了还会咬人呢。体制内,有类人经常被欺负,脏活累活干得最多,成绩业绩也有,但是有好事的时候,比如评先树优、提拔进步,就会被别人摘了果子,一次、两次、三次……,看不到希望,没了顾虑,再遇到不公他们自然要掀桌子。
2.鱼死网破之人。这类人就像前几天万年县的女乡镇书记,自己与县委书记彻底翻脸,到了鱼死网破的境地,为了自保,必须要“掀桌子”。
3.眼里融不进沙子之人。体制内有人喜欢干一些蝇营狗苟之事,可有人嫉恶如仇,眼里融不进沙子,看到不公就反抗,看到违法乱纪就举报,他们把这当作自己义务,是自不容辞的事。
二、体制内“掀桌子”值不值得?
1.不值得。要知道体制内“掀桌子”后果很严重,如果不是不想干了,还真很少有人敢“掀桌子”。为何?
一是“掀桌子”就会被孤立。很多时候,无论出于哪种理由,你“掀了桌子”,意味着你与大多人站在了对立面,你挑战的不是某个人,可能是整个游戏规则,这个时候没人会支持你,也别指望别人会帮助你。只要你“掀了桌子”,不管你有理没理,在别人眼里你就是“异类”,别人只能敬而远之。这种无声的孤立,令人窒息,让人压抑,让你根本无法在这个环境工作、生存。
二是“掀桌子”不被提倡。“掀桌子”是不被提倡的,因为在体制内有明确规定:有意见可以提,但不被采纳可以通过内部渠道继续向上反映,前提是必须坚决服从。为何这样规定?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,为了大局考虑。所以,体制内是不提倡“掀桌子”的,这违背了体制内的“游戏规则”。试想,但凡遇到不顺心的事,个人认为不公的事,动不动就“掀桌子”,那这不就乱套了,怎么稳定?怎么发展?所以,遇到“掀桌子”的事,体制内一般不提倡。
三是“掀桌子”是不成熟表现。在很多人眼里,“掀桌子”是不成熟的表现,尤其在体制内,动不动就“掀桌子”,毫无城府,毫无策略,只会被贴上“鲁莽”的标签,扣上经验不足、缺乏锻炼的帽子。
所以,鉴于“掀桌子”不符合体制内“游戏规则”,会被扣上“不成熟”标签,会被孤立,你要是一意孤行,最终的结果只能是离职。可试想,已经进入体制内的人,有几个愿意拿自己前途去赌这口气,又有几个愿意拿自己后半生的安稳去换一时的痛快。除非被逼到绝路,一般人没这个勇气“掀桌子”,认为不值得。
2.值得。虽然“掀桌子”会被孤立,有很多个人无法承受的后果,可有一些人依然故我,依然前往,因为他们觉得这是一件有价值的事情,是一件值得干的事情。
一是对得起自己良心。有人之所以敢于在体制内“掀桌子”,就是不想与“坏人”同流合污,不想让自己良心过意不去,不想让自己良心倍受煎熬。
二是为了“公平”。体制内有些事情的确需要不断完善,存在不公,大多人虽然也遇到,但往往会选择默默忍受。但有的人就眼里融不进沙子,看到“不公”就喊出来,他们敢于挑战权威,敢于正视“不公”。
三是为了“大家”。有人之所以“掀桌子”,不光光是为了给自己争取利益,为自己争取好处,他们很多人只是看到制度的漏洞,“坏人”横行,出于一个党员的神圣职责,为了“大家”肌体更加健壮,他们愿意当那个被人嫌弃的“勇士”,步伐坚毅,不肯退缩。
马翔宇举报事件,敢于“掀桌子”,他的结局注定不会太好,要么被辞退,要么被孤立,那他的举报到底值不值得呢?以后会不会后悔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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